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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需要符合哪些消防设计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施工 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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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避免超高层建筑发生严重火灾,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要求一定要严格执行。下面成都消防设计给大家讲解一下超高层建筑有哪些消防设计要求!

     1.应在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2.应设置避难层和避难间,并应符合有关规定;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4.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5.超高层建筑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6.超高层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以及规定里需要安装的其他消防系统;

     7.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h;

     8.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9.超高层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均应为A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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