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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设计总结的四种灭火方法

作者:成都消防设计 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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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灭火就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只要能去掉一个燃烧条件,火即可熄灭。下面成都消防设计总结了以下几种基本方法。

1、冷却灭火法

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自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停止;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着火的预防方法。

用水扑救火灾,其主要作用就是冷却灭火,一般物质起火,都可以用水来冷却灭火。

2、窒息灭火法

可燃物质在没有空气或空气中的含氧量低于14%的条件下是不能燃烧的。所谓窒息法,就是隔断燃烧物的空气供给。

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而熄灭,适用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及容器内的火灾。火场上运用窒息法扑救火灾时,可采用石棉被、湿麻袋、湿棉被、沙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气、惰性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等)充入燃烧区域;利用建筑物上原有的门以及生产储运设备上的部件来封闭燃烧区,阻止空气进入。

3、隔离灭火法

可燃物是燃烧条件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如果把可燃物与引火源或空气隔离开来,那么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如用喷洒灭火剂的方法,把可燃物同空气和热隔离开来、用泡沫灭火剂灭火产生的泡沫覆盖于燃烧液体或固体的表面,把可燃物与火焰和空气隔开等,都属于隔离灭火法。

采取隔离灭火的具体措施很多。例如,将火源附近的易燃易爆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设备或管道上的阀门,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结构,形成阻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等。

4、抑制灭火法

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使游离基(燃烧链)的链式反应中止,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或不能持续下去。采用这种方法可使用的灭火剂有干粉和卤代烷灭火剂。灭火时,将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准确地喷射到燃烧区内,使灭火剂阻断燃烧反应,同时还应采取冷却降温措施,以防复燃。

以上是对四种常用的灭火方法的讲解,平时要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特别到了冬季,电暖气,热煲,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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