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规程通指各类型号的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用途
1、普通类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柴油、乙醇、苯、二甲苯、植物油、动物油等油品、有机溶剂类的初起火灾;还适用于扑救可燃气体、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
2、多用类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如木材、竹器、棉麻、织物、纸张、烟叶等物质的初起火灾;适用于扑救甲、乙、丙类液体的初起火灾;适用于扑救可燃气体和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
三、操作要求
1、手提干粉灭火器在使用时,应手提灭火器提把,迅速赶到火场,距火场约5米处停下。在室外使用时,应注意占据上风方向;
2、操作时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然后,拔下保险销,一手握住喷嘴胶管,另一手用力按下压把,干粉即从喷嘴喷出,进行灭火作业。
四、操作注意事项
1、干粉灭火器喷射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能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导致干粉不能喷射。
2、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水平喷射。
3、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尽量使干粉灭火器均匀地喷洒在燃烧物表面上,直至把火全部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