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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消防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作者:成都消防施工 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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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质量由为重要,因此,消防工程施工成为建筑安装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消防施工过程中,由于很多因素的影响,设计图纸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而这些不足之处则要求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保证后续工作的进行。成都消防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

1、排烟阀控制方式的问题与处理

防排烟是高层建筑消防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发生火灾时可燃物在燃烧初期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直接危害到生命安全,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9条规定:“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对于排烟阀的电气控制方式,消防规范中没有具体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设计图纸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控制。在某些情况下,如受报警主机回路模块数量限制或建设单位从节省投资的角度考虑,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优化设计时,排烟阀就可以采用“一对多”的方式进行控制。

2、排烟阀动作电流值

市场上大多数型号的排烟阀,一般标明其动作额定电压为24VDC,额定电流为0.7A(极少数产品为0.5A)。设计人员如按照额定电流为0.7A进行设计,利用火灾报警主机本身提供的电流去控制排烟阀动作,往往出现不能开启情况,究其原因是因为电流强度不够。产生这种现象是由于排烟阀阀体动作机构本身的原因,如阀杆转动不灵活,阀杆生锈,接触不良等等,实际动作电流往往高于额定值,经测定大多数排烟阀的动作电流大约为1A。这种情况对电气设计和安装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应该根据实际电流大小选择控制排烟阀动作的电源容量。

3、联动控制电源容量选择问题与处理

高层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对象较多,火灾时各设备需按照消防规范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动作,如警铃、广播、排烟阀、送风阀等等。由于控制对象所需电源容量较大,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图纸中没有联动控制电源或采用报警主机电源作联动控制电源的情况,或设计有联动控制电源但不标明其规格容量的情况,这就需要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大厦的报警设备控制对象的数量进行计算选用合适容量的电源,并根据控制对象在楼层中的分布情况确定联动控制电源的数量及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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