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房装修室内消火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每层均设置消防栓(不含可燃材料的设备层除外)。
(2)室内消防栓的布置应保证两支水枪的满水柱能同时到达房间的任何部位,当车间装修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仓库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时,水枪可以用来充实水柱,使其达到房间的任何部分。水枪满水柱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一般不小于7米,但在甲、乙类厂房、六层以上民用建筑、四层以上厂房、仓库不小于10米;在高层工业建筑、高架仓库不小于13米;
(3)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80m,如柱体安装时水压大于80m,采用分区供水系统。当栓口出口压力大于50米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消防电梯前室设置室内消火栓;
(5)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明显易用的地方。栓口离地高度为1.1m,出口方向应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6)冷库室内消火栓宜设在常温大厅或楼梯间;
(7)室内消火栓间距应通过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仓库、南通甲乙级厂房的室内消火栓间距不超过30m;其他单层、多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间距不超过50m,同一建筑物应使用统一规格的水枪和水龙带。每条水龙带的长度不得超过25m;
(8)有室内消防栓的建筑物,若为平屋顶,应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检查用消防栓;
(9)对于高层工业建筑和其他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防栓水压要求的建筑,在每个室内消防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并设置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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